2020年1月10日上午,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郑开教授应邀做客西北大学“善导讲坛”,在西北大学太白校区作题为《礼的仪式感与神圣性》的主题讲座。这是善导讲坛的第13讲,由西北大学玄奘研究院院长李利安教授主持,来自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哲学学院、中东研究所、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丝绸之路研究院等单位相关专业的师生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现场)
李利安教授首先对郑开教授的学术经历和成就做了简要介绍和高度评价,并回顾了与郑教授以往的缘分以及本次主题的重要性。他说,礼是中国文化的主要特色所在,其中既牵连着悠远的历史,也蕴含着极其丰富的思想,更与中国传统社会生活有直接的联系。这种文化现象同时又与中国式宗教信仰密切联系,在神圣性建构中支撑其历史延续与现实功能,值得从哲学、宗教学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准确的把握。接着,郑教授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郑开教授)
一、所谓礼
郑教授首先提出,“礼”作为文化现象,是中华文明所特有的。继而,对进入近代以来西方学术对中国“礼”的研究作了简单的回顾,并指出礼学成为学术研究的难点。郑教授认为,“礼”的边界很难界定,“礼”是中国文化的最重要特征,是“无所不包的文化体系。”礼不仅包括仪,还包括仪后面的思想。春秋中晚期,“礼”和“仪”开始分化,“礼”(内在的精神)比“仪”(形式)更重要。“祭”是礼的核心内容,殷商时期迷信 “有命在天”,虔诚崇拜祖先(神),周人则以“神道设教”,并强调“追孝”。通过“祭”的仪式实现人我相通、人神感应,在礼的思维模式下,“我”成为继承过去、现在和将来的链条。
二、仪式感
仪式是礼的外在表现形式。郑教授特别强调了郑葛兰言(Marcel Granet)对他个人研究的启发。传统文化将《郑风》、《卫风》视为淫荡之作,在葛氏看来,《郑风》、《卫风》中男女之间互唱情歌,乃古代礼的一部分,只不过变成俗了。《郑风》仪式乃是政治、社会和文化秩序的象征系统,同时也是社会政治行动和文化表像。郑教授还以自己研究大理周边礼仪的切身体验,分享从仪式中发现南诏时期仪式的轨迹。有了葛氏对《诗经》研究的启发,对我们理解“仪式”非常重要。
三、神圣性
谈到礼的神圣性,首先要阐明对鬼神的态度。特别是传统儒家对鬼神的理解。孔子既言“敬鬼神而远之”,又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看起来矛盾的言论,在儒家传统里形成一种张力。郑教授引用钱大昕的观点,自古以来鬼神观念一直未打破,是因为生死之事不明,这也佐证了礼未彻底崩坏。在传统文化下可以对鬼神作出各种解释,经过重新解释过的鬼神,都离不开“祭”。在祭祀的语境下,鬼神才有意义。“祭神如神在”,“祭”的实质就是“通神明之德”或曰“降神”,即召唤逝去的神明,实现内在意识或精神层面的感通。“祭”里面突出了“敬”,是一种很高层面的精神交流。祭对传统文化的重要性是无与伦比的,祖先、宇宙万物都未曾消失,都跟我们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联系的节点就在于“祭”,给予了祭祀者强烈的启示,消除了对生命死亡的恐惧感。在这样的文化体系下,每个人都是活着的。通过祭祀,赋予了这种精神活动的神圣性。
四、哲学化
接着,郑教授讲述了哲人对礼的进一步思考。儒家在“敬鬼神而远之”、“敬神如神在”张力中进行了思考,作了判断,以便更适合儒家人文理性旨趣的说法。他通过儒家哲学的“诚”来看待这个问题。絜诚以祭祀。郑教授认为再复杂的问题,只要有方法就可以解决。通过儒家用心性论的方式的转化,将“诚”放在特殊的路径——心性论里来讨论,“诚”就是一种最真实的精神状态。儒家正是将浸淫于古代宗教实践仪式的“通于神明”之精神体验予以了创造性转化,并在哲学层面赋予其新的人文理性之意义。
五、代宗教
西方学术界所说的宗教,往往只是狭义地指一神教(religion)。西方人认为中国人没有宗教信仰,实则是犯了自我中心主义的错误。通过对“礼”无所不包的分析,我们发现,实际上礼给了中国人生命中一切困惑的所有答案。从这个角度来看,“礼”将具有宗教意义的精神加以内化、转化、提升,尽管不是宗教,但仍是一种具有神圣意义的文化体系。例如,礼将巫觋、通灵等转化为文化体验,接着将文化体验上升到提升道德人格、精神境界的高度,“圣人”就是最好的例证,这种世俗化的精神信仰从某种程度上取代了“宗教”,这是中国儒家文化的一个重要特性。
最后,郑教授总结道:礼不仅是一种形式,具有仪式感,更是一种精神信仰,具有神圣性。礼赋予礼乐文化神圣性的内核,起到部分替代宗教功能的作用。中国历史上,儒道两家都在讲“礼”,道家把礼的古今之变发展成系统化的科仪,儒家已将这种悠远的宗教传统之内核(即降神经验)予以创造性转化,化“感于神明”的宗教体验为“敬”与“诚”的人文精神。
(李利安教授)
李利安教授针对郑教授的演讲谈了一些感想。他认为宗教学具有很强的跨学科性,在不同学科不同研究领域的统合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人文领域各学科几乎都会涉及到宗教,这些学科领域内也都出现了很多与宗教相关的研究成果。通过不同路径研究宗教,或从宗教的角度审视不同领域的不同问题,对于人类文化和人类社会的认识极富价值和意义。
谈到本次讲座的内容,他认为郑教授演讲有其自己的内在逻辑,当原始人开始认识到死后存在时,就要去应对和处理生死之间的关系,于是就会产生如何表达和维系生者与死者关系的思想与实践,“礼”便由此而产生。当生死关系以及由此而来的人神关系拓展到生活的各个领域时,礼的内涵与外延也得到相应的丰富和拓展,于是,礼成为角色的认定与关系的体现。他特别赞许郑教授关于礼经历演变历程的观点,尤其是其中神圣与世俗的相互转换特征,认为“敬”具有从世俗走入神圣的特点,而“诚”则有从神圣走进世俗的特征,他还用“举头三尺有神明”的古语来说明“诚”背后的宗教信仰背景。
李教授还特别对郑教授的讲演风格加以赞赏,他认为郑教授以层层递进地抛出问题来展开对主题的讨论,而问题的抛出又以原始资料的直接呈现为依据,在问题的抛出中,既有递进的层次,也有横向的呼应,既有自己的思路,也给听众留下足以重新组合问题、重建个体思考进路的空间,这也是郑老师等北大教授的精彩之处。他最后还特别强调,面对儒家文化社会根基残破、西方文化强势出击、传统文化复兴艰难的背景,“礼”这种传统文化如何实现转型,并在现代社会发挥其功能,这是所有中国文化研究者、爱好者和实践者都必须冷静思考的问题。特别是因为礼与社会政治结合之后的礼治本质上作为一种德治传统,与现代文明的法治之间的关系及其未来走向,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学术问题了。
(李继武研究员)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所长、西北大学玄奘研究院兼职教授李继武研究员作为本次讲座的回应人,针对郑开教授的讲演谈了自己的感想。他首先从日常生活中的仪式感谈起,比如说警察穿上制服执法,法官穿戴法袍、敲法槌等都是通过仪式感体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在生活中仪式感最强的活动有两类,一是婚礼仪式,二是葬礼仪式。另外,各种宗教活动往往是仪式感最集中最典型的地方。
他从中国法制史的角度认为,在西周时期礼本来是国家上层社会进行重大政治活动的主要方式,后来经过儒家的努力,使礼逐渐伦理化、生活化和法律化,从南北朝至唐宋时期,大量原本属于礼文化中道德伦理层面的东西逐渐转化为国家法律。同时也不断地淡化了礼文化中的祭祀功能,强化了其社会教化和规范功能。当礼进入国家法律层面时,也就意味着进入了庶民的生活之中,从而扩大了礼的影响范围和深度。他还针对“代宗教”的观点,认为正是因为儒家礼文化宗教功能的淡化和弱化,给佛教和道教的发展留下较大的发展空间,为中国儒释道三教文化共存的形成提供了条件。
(李福泉教授)
在交流环节,中东研究所李福泉教授针对以“礼”为核心的儒家文化和伊斯兰教文化,指出两种文明差别很大,若将中华文明跟伊斯兰文明面对西方的世俗文明这种冲击之下进行比较,会发现在精神层面,或者说信仰的内核层面,两者都各有所长,但也需要互相借鉴。并就以礼为核心的儒家文化面对西方世俗的这种冲击会落败等问题与郑教授进行了交流。另外还有部分现场听众提出问题,郑教授一一解答。
(讲座现场)
岁末隆冬之际,大家欢聚一堂,探讨学术,清谈思想,其乐融融。本次讲座由西北大学玄奘研究院主办、西安见月忘指传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协办。(文:徐慧茗 / 摄影:程炳铭)
(编辑:郭储)